《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05年度编制计划”的通知》(京[20051293号)的要求,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主编的《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DB11/510—2007,建设部备案号为J11070—2007,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3.0.6、4.2.3、4.2.8、6.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解释工作。
浏览次数: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