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文件
中建材联行发[2010] 号
关于组织做好第二批全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
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11月28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简称建材联合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建材行业首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发布会,共有61家企业获得企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信用企业称号,涉及水泥、玻璃、玻璃纤维、设计施工等行业,建材联合会免费在《中国建材报》、《中国建材》、《建材纵横》、中国反欺诈网、中国诚信网、中国建材工业信息总网、《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和《国际商报》等媒体上进行了重点宣传和推荐,使评价结果得到一定的应用,为弘扬建材行业诚信兴商和注重质量诚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增强建材行业诚信兴商意识,争创质量诚信品牌,提高全行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按今年建材联合会工作计划,启动第二批全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单位,可直接进入我会网站www.cbminfo.com 首页“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简称建材信用)专栏,点击“正在报名中”,即可进入建材信用页面,参照“申请参加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企业的基本条件”,符合此条件的企业下载并填写《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E-mail:clx@cbminfo.com。经评价办对企业的《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审查合格后,评价办通知企业上网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建材信用页面进行在线数据填报,网上《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申报书》提交后,企业打印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附上 “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寄给评价办。
二、评价程序
建材联合会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为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依据评价模型,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
评价办对《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中国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简称评价委)审核。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经评价委批准后,评价办将评价结果在“中国建材工业信息总网”和“中国诚信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并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评价结果及推广应用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结束后,评价办将最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的名义向参评企业发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以及颁发由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级信用企业”的标牌和证书。评价结果有效期限为三年。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
评价办将颁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名单推荐给政府主管部门,引导使用信用企业产品,争取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四、评价费用
建材联合会严格按照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为企业服务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对每家参评企业收取5000元评价成本费用,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企业在线填报数据的同时,将评价费用汇至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并在汇款单附言处注明“信用评价”字样。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14412423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行业工作部(评价办)
联系人:陈立新
电 话:010-68312729
传 真 010-68313024
E-mail: clx@cbminfo.com
邮 编:10083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