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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中国硅酸盐学会于日前发出通知,2011年度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正式启动。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是经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的,各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亦可通过全国性建材专业协会、省市建材协会或中国硅酸盐学会各专业分会、省市硅酸盐学会推荐。
通知中要求,申报项目内容应不超出“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同一项目应依据项目情况,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类中选择其一,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基础研究类项目,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2010年5月31日前),同时要注明主要论著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内容;申报技术发明类项目,其核心技术应已获发明专利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提交相应的证书;申报科技进步类项目,应依据项目特点,按科技开发或社会公益项目要求填写。
通知中特别强调:申报技术开发类项目必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申报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项目经济效益需提供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证明(盖章)或税务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凡已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或未经建材联合会或省、部级鉴定或验收的,或申报项目成果未产业化应用或应用时间不满1年(2010年5月30日以后应用)的,或技术发明类项目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证书的,或本年度已申报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奖励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2008年(含)以前已获建材科技奖较低等级奖励的项目,如有重大突破或创新发展可再次申报。
有关2011年度建材科技奖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请到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网(www.cbmf.org)或中国硅酸盐学会网站(www.ceramsoc.com)上查阅或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