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announcement
中国建筑材料行业自律公约
日期: 2024-05-06 字号 【 打印本页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加强我国建筑材料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引导企业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践行“宜业尚品、造福人类”的行业发展目标,共同促进行业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守法、诚信和公平竞争。

第三条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会员企业应当遵守本公约。倡导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建筑材料行业制造、研发、流通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自觉遵守本公约,共同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第二章 自律准则

第四条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生产和营销活动,积极履行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第五条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六条 认真贯彻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遵循国家和行业的发展规划,不损害国家和行业利益。

第七条 加强行业各领域之间互助互利的合作关系、加强行业间的沟通协作,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八条 坚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出现以下行为:

1.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或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企业形象、商誉及其声誉;

2.通过商业贿赂等非法手段,以谋取不当利益或市场地位;

3.在产品营销或项目投标等活动过程中,诋毁、攻击他人的不道德行为;

4.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压低成本进行产品倾销,干扰、破坏其他经营主体的合法市场活动;

5.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甚至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转移财产、抽逃资金;

6.违反国家反垄断法律要求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坚持自主创新,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不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或者披露同行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 坚持行业自律形式创新,鼓励支持采取建立完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标准、产品可追溯机制等各种有效方式,共同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在国际贸易和合作中,遵守国际公约和竞争规则,维护中国建筑材料行业的形象。

第十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道德水准。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三条 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及时向会员企业和全行业传递行业自律信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企业和行业企业的意愿和要求,组织行业企业开展专项自律工作,组织行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对企业自律行为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表彰或处理的意见。

第十四条 对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企业自律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联合会将通过协会会讯、杂志、网站等媒体向行业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在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评比表彰活动中优先推荐。

第十五条 对于被举报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行为,在组织调查和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由联合会理事会研究做出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向政府部门提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建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公约经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本公约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冯威涛

审核:符玥、曾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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