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应欧洲玻璃纤维协会(Glass Fibre Europe)代表欧盟玻璃纤维长丝产业提出的申请,欧委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司(Directorate-General for Trade and Economic Security)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产品(Continuous Filament Glass Fibre Products)启动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本案历时已久。原审调查自2013年12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于2019年12月启动、2021年2月作出终裁。2024年8月,欧委会再次就本案启动期中复审,并于2025年11月作出裁定,重新核定损害幅度并调整了中国企业的补贴税率。本次为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重点为损害认定,即中国出口产品是否对欧盟玻璃纤维长丝市场持续造成损害。
来源: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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